鲁发协字[2010]4号
各市发明协会,省直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:
经国家科技部批准,第十九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定于2010年9月8日至11日在陕西省西安曲江国际展览中心举办。本届展览会将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提高自主创新能力、建设创新型国家,以节能减排、服务三农、改善民生为重点,展示和交流近年来全国涌现出的新发明、新技术和新产品。展会将专门开辟妇女发明成果展示区,组织妇女自主创新论坛等活动,并组织社会各界参观、对接、洽谈,促进发明成果转化,评选奖励优秀发明成果。为了更好地展示我省发明创造成果,营造崇尚发明创造、尊重发明人才的良好环境,促进群众性发明创新、创业活动,扩展交流与合作,推动发明成果的转化实施,经研究决定,我省组团参加本届展览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参展项目要求是近年完成,已获得专利权(包括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)的发明项目和产品。申报参加评审的项目要尽可能提供详细、完整的资料,以备审核。
二、需要携带实物参展的项目(样品、模型、声像资料等),应在报名时一并提出。需要配备动力电源的项目,需要在报名时加以注明。
三、展板上的展图由各参展单位自行制作(每个展位3米X3米,统一标准尺寸每块宽0.9米,高1.2米),统一粘贴悬挂。展图要图文并茂,对项目做简明扼要的介绍。
四、参展费用按照《关于举办第十九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的通知(中发协字〔2010〕18号)》规定的数额收取。展位费:每个标准展位收费4000元;会务费:每位参展参会人员收600元;妇女发明项目免收展位费;中小学生参展可免交会务费,不享受相关待遇。所有费用可以在报名时以现金形式交山东发明协会,由山东发明协会一同缴纳,也可以以支票形式请直接交中国发明协会。
五、报名参展单位及项目要认真填写参展项目情况表(详见 http://www.cainet.org.cn/InformationShow.asp?NewsID=7414,全国发明协会网站),于7月10日前报山东发明协会,由山东发明协会汇总后上报国家发明协会。。
六、展会期间,我省将组织有关市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参观学习。与陕西省知识产权局、发明协会和有关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座谈交流,学习兄弟省推动发明创造活动的开展、促进发明成果的产业化、依法保护发明人的合法利益的经验,时间大约一周,具体事项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:赵学民 闫斌
联系电话:0531-88198535,88198656
传真电话:88198656
通信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
邮编:250014
附件1:第十九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参观学习报名表;
附件2:关于举办第十九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的通知(中发协字〔2010〕18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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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发明协会
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