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我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“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”,试点时间自今年10月1日起算,期限为两年。
近年来,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较快发展:管理机构逐步健全,知识产权法制环境不断优化,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,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,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,专利申请量、授权量分别连续保持14年和7年增长势头。截至8月份,全市国内专利累计申请6528件、授权3590件;1~8月份,专利申请906件、授权535件,分别同比增长42.23%和100.00%,增幅分列全省第3位和第2位。
具体工作中,我们重点抓了五方面工作。一是全力强化宣传培训力度。逐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、专利执法、科技开发、中介服务等4支队伍,为各项工作全面展开提供了人员保障。二是不断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。组建了专利行政执法队伍,制定并完善了相关配套文件,配备了执法设施,设立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。通过积极开展跨部门、跨地区的联合执法行动,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执法协作机制,及时调处专利侵权纠纷、查处假冒专利行为,共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8起,全部顺利结案。三是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投入。重点支持发明专利及获国外授权发明专利,不断提高广大科技人员申请专利的积极性,共资助专利600多项。四是加快推进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。积极在重点骨干企业和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中建立专题数据库。其中为龙力公司安装了全省第一个“生物专业信息平台”。五是着力推进试点单位、园区建设。积极开展城市、园区、企事业单位3个层次的知识产权试点、示范工作,全市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。目前我市共拥有“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”、“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”、“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县”、“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”各1家,“山东省知识产权园区”2家,“山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县”3家,“山东省知识产权试点企业”6家,“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”32家。
试点城市的申报成功,将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保护、信息应用和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等方面更多的指导和支持,对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、服务和保护工作体系,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工作体制,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舆论环境,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,将大大加快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步伐。为了开展好试点城市的各项工作,我们制定了《德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实施方案》,并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。(董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