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津县、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被评为
“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”
近日,宁津县、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被省知识产权局评为“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”,此次全省共有23家单位获此殊荣。
开展“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”评选活动,是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推动全省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发展,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,培植典型,树立样板,依照《山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在对山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进行全面严格量化考核的基础上,经研究确定的。
宁津县、皇明集团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,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,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和管理能力,健全完善政策和制度,加大培训力度,知识产权工作成绩显著:宁津县专利申请量连续五年增长,银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被评为“山东省知识产权园区”,新增“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”3家;皇明集团被评为“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单位”,共申请专利602项。